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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发布时间:2021-09-01 09:49:45来源:
 公正性声明

我会是由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单位和特种设备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专家组成,依据法定程序规定自愿结成的全省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2013年6月经原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川质监函〔2013〕340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川民函〔2013〕357号文件)批准并登记(《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川〕社证字第01204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四川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我会是经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年第38号公告)以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川市监函〔2019〕772号)公布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无损检测人员考试机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规、规范,实行公正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以及检验检测人员考核工作,并接受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监察。为保证这些活动的公正性,特声明如下:

1、为所有的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服务;

2、本会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有关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和人员考核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并参照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严格遵守评审和人员考核的工作程序,执行相关监督管理规则和细则的要求;

3、评审、人员考核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行政等方面的干扰和干预;

4、对客户的技术、资料、数据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严格保密,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5、决不参与任何有损我会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6、不得从事被委托考试项目的培训工作;

7、不得收取行政相对人员的考试费用;

8、严格遵守国家总局、省局廉政和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9、若有违反以上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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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协会
账 号:22-9 1060 1040 0069 61(省内转账不用加22)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东支行
税 号:515100000714260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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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610000 传 真:028-8445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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