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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12-10 09:46:16来源:
 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现场评审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现场评审工作顺利高效的进行,希望申请单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按《鉴定评审通知函》的时间安排,提前与评审组长、督导员取得联系,确定行程,作好接洽工作。

二、现场评审时,申请单位负责人、管理者代表、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等管理人员应参加现场评审工作并接受评审组的考核。

三、评审细则中资源条件要求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工装、仪器、器具、检验与试验装置等应明确。

四、现场评审时,申请单位应向鉴定评审组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单位的自查报告(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2、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的营业执照或登记的文件原件(准备复印件3份、盖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准备复印件3份、盖章);

4、换证申请单位所持有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原件(准备复印件3份、盖章);

5、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明细表及其聘用合同、工资表、社保凭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准备复印件1份、盖章);

6、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及其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工艺)文件(已正式颁布)三套;

7、换证申请单位持证期间所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产品(设备)的清单及存档资料;

8、受理的许可项目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设计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作业(工艺)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工艺评定报告、工艺规程、工艺卡、检验工艺规程等),质量计划(过程控制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检验与试验、验收记录与报告,监督检验报告(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时),质量证明资料等;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标准规定时);

9、设备、设施、工装、仪器、器具、检验与试验装置的台帐及其相应的档案资料;

10、检验与试验装置的检定校准台帐和检定校准记录或报告;

11、申请单位的合格分供(包)方名录、分供(包)方评价报告;

12、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的标准清单;

13、管理评审、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等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有关记录;

14、鉴定评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气瓶检验、气瓶充装许可

现场评审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现场评审工作顺利高效的进行,希望申请单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按《鉴定评审通知函》的时间安排,提前与评审组长、督导员取得联系,确定行程,作好接洽工作。

二、现场评审时,申请单位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单位安全质量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检验人员、充装人员等应参加现场评审工作并接受评审组的考核。

三、评审细则中资源条件要求的检验场地(或充装场地)、设备、设施、仪器、器具、检验与试验装置、安全装置等应明确。

四、现场评审时,申请单位应向鉴定评审组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单位的自查报告(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2、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的营业执照或登记的文件原件(准备复印件2份、盖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准备复印件2份、盖章);

4、换证申请单位所持有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原件(准备复印件2份、盖章);

5、申请单位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单位安全质量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检验人员、充装人员等的明细表及其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准备复印件1份);

6、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及其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工艺)文件(正式颁布)2套;

7、换证申请单位持证期间所检验(或充装)的气瓶(或罐车)的存档资料;

8、检验(或充装)设备、设施、仪器、器具、检验与试验装置、安全装置的台帐及其相应的档案资料;

9、检验与试验装置的检定校准台帐和检定校准记录或报告;

10、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罐车监督检验证、定期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原件,气瓶定期检验报告和使用登记证;

11、消防、防雷、环保部门的验收报告或检查、检测、评价报告及应急救援预案原件(准备复印件三份、盖章)

12、政府相关部门建站批文原件(准备复印件三份、盖章)

13、申请单位的合格分供(包)方名录、分供(包)方评价报告(检验单位有需要时);

14、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的标准清单;

15、管理评审、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等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有关记录;

16、鉴定评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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