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电梯按需维保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有效消除电梯故障隐患,切实提升电梯安全运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市监办〔2022〕34号,以下简称“34号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电梯按需维保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34号文”确定试点区域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每个区(市)县不少于1个试点项目。
二、试点要求
在“34号文”的基础上,对试点按需维保的电梯申请条件做出部分调整,即申请按需维保试点的电梯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电梯已投保“电梯综合险”且保险在有效期内,并能够将相关信息推送市局智慧电梯监管平台;
(二)电梯配备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并能够与市局智慧电梯监管平台完成数据对接。
对未进行调整的内容,按照“34号文”执行。
联系人:李峻琦、赵飞;联系电话:63907456、63907450。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1日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doc